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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转让国有资产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  来源: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hyjjhtls.com/

  08年,听说晋城市建总公司成总经理又把长治旧办公柚卖了,我在七一党员会议上曾问过总公司级领导成员,他说不知道卖给谁了,也不知卖了多少钱,怎么卖的更不知情。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国资发产权[2005]294号,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国资发纪检[2006]46号等法规性文件。严格规范了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规定。长治旧办公柚已进入搬迁拆柚阶段了,怎么总公司级领导成员也不知内情呢?事实再次证明,旧办公柚转让又在暗箱操作中形成。势可忍,熟不可忍。难道党的政策法规就制约不了成总的不法行为吗?晋城市建设局可了解内情吗?今天我们向市建设局咨詢的主要内容是:1. 一个未有改制也未破产的国有企业,辞退全部生产工人合情合法吗?2. 没有了自己的职工队伍,资产负债亏损达百分之二百之多,还能年审验证继续经营吗?3. 市建总公司的资产就不能公开拍买或公开招商引资吗?4.市建公司转让国有资产,怎么给我们安置工人,接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呢?5. 成总经理的八年执政功绩是什么?请主管局给于明示。执政经营八年,下岗工人领不足300元生活书弗,养不了父母与供养儿女上学读书。退休、下岗、算断工龄的工人交不起单位强制收取的高额“管理弗”。算断工龄的工人今生难再次就业和交不起后半生养老、医保金。辞退了全部生产工人,只见减员不见增效,唯一的成果是;为单位领导者转包工程或贩卖工程的创造了克观条件。有获取回扣之嫌? 我们感谢政府提供的网上咨询平台。请主管市建总公司的建设局。给于回复。并请市建总经理本着厂务公开的原则,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定程序和形式,向市建职工公示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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