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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无法回避 技术环节看征管难度大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1日  来源: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hyjjhtls.com/

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经济日报》上撰文表示,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同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称,“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贾康还表示,在未来的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房产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方向。

    官方表态说明,房产税试点扩围渐行渐近。今年8月,笔者曾撰文《房产税宜缓行》。彼时,全国30多个省市的地税官员已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如今,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涉房无小事。笔者听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说过,他们内部测算,中国经济与房地产的相关度达60%。这一点也可得到近年来经济形势的验证。

    今年三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回暖,价格与成交量双双温和放大;10月中国制造业pmi指数重回荣枯线,宏观经济有望探底回升。值此关键时刻,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自然备受关注。

    目前调控楼市的限购政策,毕竟是权宜之计。今年10月,国务院在一份文件中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严格按照这个精神,限购理应退出。

    房产税扩围,有可能被有关部门当作后限购时代的调控手段,以及土地财政困局的另一缓解之策。一旦全面推开,其影响可能不止于经济领域。

    抛开法理依据的争议,仅从技术环节来看,房产税的征管难度不小。

    房产税是直接税,其征管前景,可以参看同为直接税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状况。

    最近,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万元的呼声渐起。这是在去年6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到3500元后的又一轮呼吁。

    根据财政部门数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已经部分失去了个税征收的意义。

    虽然个税征收在减少,但整体而言中国税负水平仍偏高,只是以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为主,大多数人感受并不直观。一旦转为直接从个人所得和私有财产中征收,则易招致反弹。

    个税已经很难收,房产税全面征收,难度势必更大。

    中国大规模房改始自1998年,在此之前,即便大城市,房产价格也以数万元居多,而现在则跃升至百万元级。大量拥有房改前房产的居民,无力承担哪怕是0.5%的房产税税率。

    而1998年之后,房地产价格也经历了数轮大涨行情,每一轮之间价格差距也不小。这对房价的评估认定,带来很大难度。其容易激发的社会矛盾,可能不亚于拆迁。

    直接税相较间接税,更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纳税人意识,让人们更为关注政府财税收入的去向。从这个意义上,作为一个“副产品”,房产税的全面推行,将对促进财政透明及廉政等都有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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