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40111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支票汇票

支票背书的两种处理方式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6日  来源: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hyjjhtls.com/

  支票背书应有两种处理情况:

  一、假如对方开的中行的支票你拿到对方的开户行办理支付则不需要背书。直接填进帐单则可。

  二、如果你拿支票回你公司的开户行进行托收,则要在支票背面盖你公司印鉴,在小格里填上“委托***行收款”的字眼,再填进帐单交银行则可。

  同市的银行还可办理实时支付手续,即加多10元手续费交银行前台人员,跟他说你要办实时支付,这样时间可以在一天内到帐。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401110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