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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案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5日  来源: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hyjjhtls.com/

  为筹得项目资金,有人竟买了张假银行承兑汇票去抵押借款,但因无法得到银行验证,只能将假银行承兑汇票“出租”给别人谋利。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转手后,这张假汇票终于以假乱真被当成真票流通,有人用它来抵押借款,有人用它来支付货款,还有人用它进行银行贴现。在骗过了10多个生意人的眼睛后,这张假汇票终于没能过银行这一关,在进行银行贴现时被识破。警方随之追根溯源,假汇票的出租者也因此落网。

  66岁的石某是上海市线缆集团的退休职工。2007年11月份,石某想筹建一个项目,无奈资金短缺,于是他“脑子一转”想了个主意——用假汇票来抵押借款。随后,石某通过朋友介绍,以25000元的价格从江苏常州的郭某手中购买了一张面额315万元、号码为ga(01)01976302的假银行承兑汇票,石某觉得,有了这张汇票,他的项目就有了资金保障。

  然而,事与愿违。就在石某用假汇票去抵押贷款时,银行却告诉他汇票无法得到验证因此不能使用,石某万分沮丧,回来后向他的朋友上海健多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某大倒苦水,孙某见石某一筹莫展便答应为他想想办法。

  2007年12月份,孙某趁朋友陆某找其帮忙借款之机,与石某商量,将假汇票提供给陆某去抵押借款,从中非法获利。几天后,在上海市镇坪路一家咖啡店内,孙某、石某与陆某及其朋友朱某碰了个头,双方约定以23万元将假汇票“出租”给陆某去质押贷款,租期为三个月。约定达成后的12月5日,孙某将假汇票交到了陆某手中。

  陆某拿到假汇票后,便到处物色下手对象,最后他找到了不识真伪的生意人苏某,从他手中抵押借款100万元,拿到现金后,陆某马上如约支付给孙某23万元“租金”。

  怀中揣着一张315万元的“汇票”,苏某很放心,2007年12月8日,为了支付钢材货款,苏某将这张假汇票当成真票支付给了钢材的卖主,从此,这张假汇票就正式在市场上流通开来。据警方调查发现,这张假汇票曾先后辗转于沈某、马某、陈某、冯某、傅某、余某、干某、徐某等10多人之手,直到后来,徐某想将“汇票”拿到银行贴现,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有假而截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展开侦查,孙某和石某很快被抓获。

  今年2月份,绍兴县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近日,绍兴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两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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